对有使用伪造或变造检验合格标志嫌疑的车辆,交通警察只进行罚款处罚。
试题详解
根据
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有效(2006/3/21发布,2006/7/1实施2019/3/2修订)
第四十条:
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保险标志,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效(2003/10/28发布,2004/5/1实施2021/4/29修订)
第九十六条:
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考友互动
只要看到有“伪造,变造”这两个词的,都应该要收缴该车。
孙先生只要是伪造或变造的,就可依法扣留车辆。如伪造或变造的是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的,还将处10日以下拘留,并处1000-3000元罚款,构成犯罪的,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胡女士只要是伪造或变造的,就可依法扣留车辆❕ 如伪造/变造的的是【检验合格、保险标志】,还将处15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0-5000元罚款; 构成犯罪的,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