驾驶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,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先撤离现场。
试题详解
根据
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有效(2017/7/22发布,2018/5/1实施)
第十九条:
机动车与机动车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,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,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,立即撤离现场,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,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,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。
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,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,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。
考友互动
题干中有提到无争议,也就是说双方已经协商过了,所以可以先撤离。
胡女士发生交通事故,无伤亡、无争议的,可先撤离再协商解决。如未及时撤离现场,造成交通堵塞的,交警可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