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有效(2004/4/30发布,2004/5/1实施)
第八十一条:
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,遇有雾、雨、雪、沙尘、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能见度小于200米时,开启雾灯、近光灯、示廓灯和前后位灯,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,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;
(二)能见度小于100米时,开启雾灯、近光灯、示廓灯、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,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,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;
(三)能见度小于50米时,开启雾灯、近光灯、示廓灯、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,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,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。
冰雪等天气情况下起步要开启近光灯。一般雪天能见度低,应该注意灯光的正确使用。一是开启雾灯、近光灯,帮助驾驶员瞭望前方情况,使驾驶员对前方情况看得清楚一些。二是开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,示意自己车辆的存在,使前后行驶的车辆,能够看到自己的具体位置及通行情况,方便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