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某驾驶一辆载有84.84吨货物的重型自卸货车(核载15.58吨),行至某省道处,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载有45.85吨货物的货车(核载1.71吨)追尾碰撞后,侧翻撞向路边人群,造成19人死亡、17人受伤。双方驾驶人共同的违法行为是什么?
试题详解
根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效(2003/10/28发布,2004/5/1实施2021/4/29修订)
第四十八条:
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,严禁超载;载物的长、宽、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,不得遗洒、飘散载运物。
核载是允许装载质量,载有是实际装载质量。明显两车都超载是他们共同的违法行为。 题目是在问共同的违法行为,明显是超载!
考友互动
核载是允许的载重量,造成事故原因是两辆货车都严重超载。
核载是允许装载质量,载有是实际装载质量。明显两车都超载是他们共同的违法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