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一条:
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,遇有雾、雨、雪、沙尘、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能见度小于200米时,开启雾灯、近光灯、示廓灯和前后位灯,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,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。
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,遇有雾、雨、雪、沙尘、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能见度小于200米时,开启雾灯、近光灯、示廓灯和前后位灯,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,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。
能见度200最高速度60距离100 ;能见度100速度最高40距离50
能见度小于200m时 开启雾灯 示廓灯 前后位置灯 速度低于60km/小时 安全距离100m以上!
记口诀:261、145、520(离)(261表示:能见度低于200米时,限速60公里/小时,与前车要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距离。以此类推。)
记住啦!能见度200,车速不超过60,车距100; 能见度200且在高速上行驶,高速上最低时速60,安全为上,不知道选啥就选最低时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