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
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有效(2021/12/17发布,2022/4/1实施)
第七十七条:
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,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。其中,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,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。
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,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。
实习期在没有三年以上驾龄的人陪同的情况下,是不能单独上高速的。但是,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,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