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
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有效(2021/12/17发布,2022/4/1实施)
第十九条:
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包括现场学习、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。网络学习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进行。
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、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五天,其中,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二天。大型客车、重型牵引挂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、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十天,其中,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五天。满分学习的剩余天数通过自主学习完成。
记住两个数字,5和2。满分学习现场和网络学习累积不少于五天,现场不少于二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