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
《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(快处易赔)》有效(发布,2016/06/01实施)
第六条 事故现场线上快处流程:
发生属于快处范围的交通事故,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可以使用移动平台进行交通事故线上快速处理,具体流程如下:
(一)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,一方当事人使用移动平台拍摄、上传符合要求的事故现场影像后,各方当事人将车辆迅速撤离事故现场;
(二)当事人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或场所自行协商处理;
(三)当事人通过移动平台上传当事人身份、车辆、联系方式等信息;
(四)当事人通过移动平台根据实际过错确定事故责任后,生成《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协议书》)。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不能达成一致,可由交通警察进行远程定责指导。当事人不认可交通警察远程定责意见的,应当立即报警,等候交通警察到现场进行处置。
符合“快处易赔”条件应拍照后撤离现场处理,现场处理可是很危险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