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,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。
试题详解
根据
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有效(2021/12/17发布,2022/4/1实施)
第九十三条:
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,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。申请人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校车驾驶资格,处二千元以下罚款;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。